(通讯员 谢亚兰 廖紫依 摄影 周楚杰)为切实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进一步强化教职员工法治意识与责任担当,8月28日,京山市检察院检察人员走进校园,为老师们送去一堂以“强制报告制度解读”为主题的法治宣传课。

“凡是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机构、组织和个人,如果发现未成年人遭遇侵害的线索,一定要按照强制报告制度进行报告,如果不报告,就可能会被追责。”课堂上,检察人员开门见山,点明强制报告制度对于教师群体的重要意义。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2021年6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将强制报告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均属于“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每一位教职员工都是强制报告的法定义务人。
检察人员以《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实际案例,深度剖析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成因、危害及处置方式。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谁来报告?向谁报告?什么情形必须报告?不报告有什么后果?围绕这些核心问题,检察人员逐一进行了详细解读。“有疑即报,越快越好,保护隐私,不擅自开展调查取证。”检察人员特别提醒老师们,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侵害,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学校,当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吹哨人”。
针对老师们普遍关心的“报告了会不会惹麻烦”这一问题,检察人员明确告知:依法报告,不予担责;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报案人信息予以保密;对于干扰、阻碍报告的组织或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于因及时报案使遭受侵害未成年人得到妥善保护、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的,还将给予相关机构、人员奖励、表彰。
此次宣讲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传递,更是司法力量与校园治理的深度联动。下一步,京山市检察院将持续以“法治进校园”为抓手,通过“送法入校”普法课堂、“检察开放日”互动体验等形式,携手家庭、学校织密“协同保护圈”,创新法治教育模式,打造“沉浸式”普法课程,让法治意识真正扎根校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