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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土之上,又见青山——京山:检察公益诉讼助推750亩失火林地“重生”

【字号:    】        时间:2026-04-03      

(通讯员 张敬恒 宁咏歌 摄影 李思宇)清明时节,一场因疏忽引发的山火,让750余亩山林化为焦土。为维护当地生态环境,确保国家林地资源不受损害,京山市检察院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协同履职,推动补植复绿,让受损生态重焕生机,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疏忽引火毁青山,全面追责无疏漏

“清明祭扫祭先人,森林防火记心间”——这句警示,却被夏某某忽视。2025年3月25日,夏某某在回乡祭祖时,不慎将墓地旁的山林点燃,山火随风势迅速蔓延,导致京山市杨集镇三岔口村、新庙村两村750余亩郁郁葱葱的山林化为焦土,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周边村民的生活也受到极大影响。

案发后,京山市检察院依法开展审查工作。经审查,夏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构成失火罪。因为本案导致国家林地资源受损,损害了公共利益,该院依据内部线索移送机制移送案件线索,公益诉讼检察部受理后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刑事责任与民事侵权责任同究,实现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无缝衔接。

府检联动破难题,补植复绿挽损失

破坏生态要受罚,修复生态是责任。为切实挽回生态损失,该院秉持惩治与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启动府检联动机制,推动受损生态逐步恢复。检察官向夏某某释法说理,夏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行为造成的危害,积极承担生态修复责任,主动出资10万余元,聘请专业公司对750余亩山林的生态受损情况、树种选择、成活率进行了全面评估并向该院移送补植复绿方案。


2026年1月,对烧毁山林补植复绿工作正式启动,京山市检察院联合政府林业部门定期前往现场监督,翻耕整地、选苗栽种、浇水养护,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关,确保补植复绿工作取得成效。

焦土重披新绿装,司法为民守初心

补植复绿工作历时两个多月,投入人工450余人次,栽种树苗共计48000余棵,750余亩焦土再次被绿意覆盖。鉴于夏某某在失火后积极履行生态修复责任,有效修复了受损的生态资源,京山市检察院经审查后决定终结该公益诉讼案件。今年3月27日,刑事、公益诉讼检察官联合京山市法院刑事审判法官前往杨集镇案发地点查看补植复绿进展情况,曾经满目疮痍的山林,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未来将成为守护美丽京山的绿色生态屏障。

又是一年清明到,祭祀防火要记牢。该案的办理,是京山市检察院全面协同履职,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动实践。案结不是终点,京山市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检察担当守护青山常在、生态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