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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祭祖不慎烧山 法律文书彰显司法温度

【字号:    】        时间:2025-08-26      

通讯员 杨天丽 杜妍)“感谢政府给我这次机会,我保证以后绝对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8月16日,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在收到检察机关公开送达的文书后,激动

3月25日12时许,李某某来到位于京山市某村组的祖坟烧黄裱纸,然而过程中一阵风将点燃的黄裱纸吹散,点燃附近杂草,引发林地火灾。经勘查,区域地类为一般灌木林地,过火总面积达到约22公顷6月4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李某某已八十多岁,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谅解等量刑情节,拟对其相对不起诉。7月17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对李某某失火案进行听证,与会人员在了解案情及李某某的实际情况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其作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李大爷,您要珍惜这次机会,也要和身边的人宣传,要文明祭扫,不给国家添麻烦。”参与此次法律文书公开送达的人民监督员陈哲林语说道。

司法不但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检察机关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要时刻保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才能真正地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更好地回应群众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