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朱子仙 徐凯伦)“参与‘种茶游戏’即可获得高额返利,种的越多返的越多!”这是一款名为“聚硒农场”app的宣传话术。近日,京山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打着“乡村振兴、消费帮扶”幌子,通过app上的“种茶游戏”发展线下会员的传销案件。
2020年5月,周某(另案处理)注册成立恩施聚硒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与姚某等人(均另案处理)打着“乡村振兴、消费帮扶”的幌子,以销售硒产品的名义,通过大肆虚假宣传和各种高额返利为诱饵,吸引全国大量人员参与“聚硒农场”平台中的“种茶游戏”。在这款app上,会员支付517元购买一棵虚拟“茶苗”,每天“施肥、浇水”,42天后“茶苗”长成“茶树”,并获得101元返利和一份“富硒茶叶”,种的越多返利越多。会员由分为硒粉、硒农、硒侯、硒王、硒皇、硒董八个等级,可以通过发展下线的方式来提升自己的等级,获得更高的收益。
2021年3月,沈某某经人介绍前往武汉考察“聚硒农场”项目。后沈某某注册成为“聚硒农场”会员,并在京山租下两间房屋成立工作室。按照公司制定的“经营模式”,沈某某通过品富硒茶、召开聚硒宣讲会、组织会员到武汉分公司考察、会员聚餐、心得体会分享、建立微信群、设置系统团队等方式推广业务,拉人投资。
经查,刘某某今年80多了,在一位会员的介绍下加入“聚硒农场”,共“种植”了66棵“茶树”,花费35000多元,没有获得任何收益。“沈某某欠我母亲钱,她说让我投资,用收益抵欠款,我就投资了16000元。”另一位会员宋某某的母亲曾借款给沈某某,本想通过投资的方式把欠款挣回来,没想到仅仅只获得900元的返利,本金却无法提取。
通过“拉人返利”的方式,沈某某直接和间接发展会员300多人,提现获利约54000元。
2022年12月京山市公安局收到公安部的协同指令,该案案发。2023年7月31日,案件移送至京山市检察院。该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沈某某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11月28日,京山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沈某某提起公诉,京山市法院依法判处沈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沈某某退缴的违法所得54000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在审查沈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时,该院仔细梳理证据,厘清了“聚硒农场”传销组织的层级架构、上下线会员清单等信息,经审查发现其中一名会员何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该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及时立案,追诉漏犯何某某。公安机关依法追诉何某某并将何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移送审查起诉。
经查,2021年11月,何某某租赁京山某商铺成立“聚硒农场”工作室,设置硒产品展示宣传区,建立办公室和会议室供会员们推广使用。何某某通过建立会员微信群、组织会员参加聚硒公司线上视频宣讲会和培训、召集会员喝茶聊天分享推广心得、发放宣传手册、组织会员到武汉分公司或酒店参加宣讲会等方式,直接和间接发展下线600多人,获利90000余元。
2025年1月29日,京山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何某某提起公诉。2025年4月30日,京山市法院依法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何某某退缴的违法所得90000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