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朱燕茹 朱子仙)为了盗窃铜丝牟利,竟剪断正在使用中的高速公路供电电缆,形成大面积监控盲区。4月3日,经湖北省京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陈某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他想起此前途经某高速路桥洞时,曾看到桥下铺设着供电电缆,便打起了盗窃铜丝卖钱的主意。
2025年11月4日,陈某某携带剪线钳、美工刀等作案工具来到该桥洞下,戴上事先准备的皮手套以防触电,用剪线钳剪断连接电表的电缆线,再用美工刀割开电缆表皮取出铜丝。随后,他将盗窃所得的铜丝卖给流动废品收购人员,非法获利360余元。
2025年11月7日,公安机关将陈某某抓获。经查,陈某某盗窃的电缆线系该高速路段的供电电缆,其覆盖区域正是交通事故多发地段。电缆被剪断后,该路段6处视频监控、3处应急喊话器、3处照明路灯全部瘫痪,严重影响路面秩序管理和事故预防,更对过往司乘人员行车安全构成威胁。
案件侦查终结后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陈某某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高速公路电缆,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于2月10日对陈某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