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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2-12-26      

                                                                       京山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20221226日在京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次会议上

京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学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主要工作

 

2022年,在市委、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讲政治、护稳定,努力营造京山发展新环境

(一)助力平安京山建设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主线,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3件16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65件582人,对其中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85人,起诉280人。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安全稳定的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批捕17人、起诉14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捕10人、起诉8人。依法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等易发、多发犯罪活动,批捕17人、起诉16人,打击整治电信诈骗活动被《湖北日报》《方圆》等媒体报道;严厉打击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毒品类犯罪,批捕19人、起诉30人。

(二)助力活力京山建设。紧扣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这一主题,持续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开通涉市场主体案件受理“绿色通道”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和涉市场主体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专项法律监督活动最大程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全年共受理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24件,对各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从严,起诉8件11人;对涉市场主体“四类人员”涉嫌犯罪的坚持宽严相济,依法不起诉4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的涉案企业或者相关责任人,以第三方监管模式办理3件,合规考察合格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建立健全检企协作平台和沟通机制,向39家企业开展企业合规相关内容宣传,在60家企业挂牌“检察服务e”,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精准的法律服务。

(三)助力美丽京山建设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和“益心为公”等工作平台,发现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线索35立案33,办理非法狩猎、非法采砂采矿、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1件,办理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6件,向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份,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5起、污染水域110亩,恢复耕地、林地230亩,为美丽京山增绿添彩

(四)助力和谐京山建设。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犯罪情节轻微、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不需要羁押或判处刑罚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着力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共不批准逮捕83人,不起诉172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19人。将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就办案中发现的出租车夜间不打表乱收费、白酒小作坊生产经营安全隐患、宾馆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6份,均被采纳并整改。我院检察建议助力社会治理工作被最高检、省检察院编发转载10余次。

二、坚持解民忧、暖民心,着力彰显京山检察新担当

(一)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上出实招。结合党员干部“一下三民”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和“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活动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0万元支持农民工起诉3起,追回被拖欠的工资2万余元。针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针对窨井盖破损缺失等问题立案10件,消除井盖安全隐患127精心守护群众“舌尖上”“脚底下”安全。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首次信访案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办理对争议大、影响大的信访案件,组织公开听证11场次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二)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上下实功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批捕5人,起诉4人;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以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为原则,依法附条件不起诉4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做实做细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推动医院、学校报告12起案件线索,开展入职查询742人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9场次,为全市近万名中小学生进行法治教育针对校园周边商户出售“三无”玩具情形,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排查全市73所中小学周边83家商户,责令4家售卖“三无”玩具的商户进行整改,维护青少年身体健康。

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上见实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密结合办案实践,从群众最关注的法律问题出发,深入城镇社区、乡间地头,做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等专项活动的普法宣传;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开展案件庭审观摩、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57场次,将释法说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创新宣传方式,依托“两微一端”、门户网站发布检察动态信息200余条,原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漫画和文明接待室的故事微视频,被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转发。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对拟不起诉案件等组织公开听证125件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20、重要案件信息135

三、坚持强作为、善监督,大力提升检察工作新质效

(一)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在市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10件,纠正漏捕漏诉14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85件次;在市法院设立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相关工作健全机制,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行为25件次,提出抗诉案件3件,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司法办案质量提升

(二)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对刑事执行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140份。对25名被判处实刑但未及时收监执行刑罚的罪犯,及时向执行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依法全部收监;对依法被判处财产刑后未及时执行的,监督执行机关执行50余万元;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罪犯未及时吊销驾驶证的,监督交警部门排查近三年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616起,依法吊销6起。对看守所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11,维护正常的监管秩序;加强对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5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25份。

(三)加强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受理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1件,经审查后发出检察建议7,被人民法院全部采纳。受理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案件19件,审查后依法发出检察建议13份,提请抗诉2件。综合运用监督纠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4件,督促市民政局撤销了一起长达24年的错误婚姻登记案,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四)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紧盯饮用水水源污染、建筑和生活垃圾污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电动车飞线充电等事关民生民利问题,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并将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98%的案件通过磋商会议、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在诉前解决了公益损害问题。对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获法院支持。成功办理了烈士周秋波名誉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该案也是首件全省检察机关英烈权益保护案件;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力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245万余元。

四、坚持抓管理、提素能,有力激发检察队伍新活力

(一)持续抓实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党的领导和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把坚持“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33场次着力打造以“党旗映初心 检徽铸忠诚”为总品牌,构建以“红色检察”“活力检察”“平安检察”“生态检察”“护企检察”“护苗检察”为子品牌的“1+6”党建品牌矩阵,实现党建与业务的互融互促。

(二)持续抓好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思想建设,利用红色教育、英模教育等方式,不断强化检察人员宗旨意识和责任观念,牢固树立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司法为民的检察职业道德。加强制度建设,制定《领导班子“从我做起、向我学习”活动方案,明确并严格执行“五讲二十带”清单,确保领导班子在思想政治、履职尽责、检察为民、工作作风、党风廉政等方面,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领作用,7名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178件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严在日常、管在日常,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发出通报19期,把纪律作风永远在路上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持续抓严检察机关自我监督。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整治顽瘴痼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全年共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96件次;建立健全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的“全员、全面、全时”业绩评价体系,激发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的动力和自我监督的活力。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切实加强审议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67人次;聘任5名特邀检察官助理、30名听证员、10名“益心为公”志愿者,为检察办案出谋划策,为公正司法拿脉把关,促进阳光司法。

回顾2022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3个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17个优秀案件及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湖北日报》等重点媒体报道。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高要求、高期盼相比,检察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中心大局不够精准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成效还要再发力;二是法律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质效还需提高,公益诉讼的社会效应发挥的还不充分;三是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还有差距,法律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3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落实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不断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进一步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检察工作。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结合起来,把抓实当前工作与推动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结合起来,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京山检察落实落细落地。

二是进一步优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严厉打击危害政治安全犯罪,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活动更加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更有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推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协调充分发展。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与相关部门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四是进一步细化民生民利保障措施。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

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号角已吹响。市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紧紧依靠代表智慧和群众力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开创京山检察事业新局面,“冲刺百强县、打造增长点、建设新京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