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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

【字号:    】        时间:2021-01-04      

京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1229在京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京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学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扎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大局,参与社会治理,强化法律监督,加强党建引领,深化检察改革,以检察履职服务“六稳”“六保”,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大局,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全面参与疫情防控,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包联小区参与疫情防控全院干警闻令而动,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为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胜利作出了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依托远程提讯和远程庭审系统,开展“线上提”“线上庭审”,克服重重困难,确保抗疫防疫和依法办案两不误;积极帮助荆门市、县两级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等办案单位解决提讯难、办案难、开庭难问题。组织全院干警下沉社区“双报到”,参与社区治安巡逻,联系小区搭建议事平台,帮助解决居民群众反映的小区楼体安全、垃圾堆积等问题,得到了社区群众的赞许

(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制定《京山市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切实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加大对企业的刑事保护力度。依法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在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的前提下,坚持疑罪从无,依法清理涉企刑事挂4件,监督撤案4,为企业卸下包袱抓经营创造良好条件;开展涉企案件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最大程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经活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办理湖北照东机械公司张某某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一案过程中,认真区分罪与非罪界限,依法对张某某以不构成犯罪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服务民营经济典型案例。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院班子成员深入包联的6家企业和3个重点项目调研,助解决生产经营困难,开展涉企法律知识讲座,着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三)筑牢生态保护屏障,服务“生态京山”建设。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犯罪45。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督导违法行为人缴纳生态补偿金、补植复绿、恢复治理。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从城乡居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口罩手套随意丢弃等公共卫生管理问题入手,重点突出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人口聚集区域,对垃圾随意堆放、生活污水直排、畜禽养殖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份,推动其依法履职、加强环境治理,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新需求。

(四)精准开展司法救助,服务脱贫攻坚。认真抓好精准扶贫领域专项整改工作,组织帮扶干部深入包联村开展大走访,精准了解群众需求,为困难群众购买农资产品,发动全院干警购买我市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帮助销售滞销农产品,为扶贫联系点提供和争取帮扶资金30万元。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对象积极主动开展司法救助,为精准扶贫对象发放司法救助11.9万元。今年4月市“两会”期间,雁门口镇人大代表向我院反映了贫困户刘某因案致贫情况,我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申请司法救助金15万元,第一笔5万元已送至刘某家中,缓解了该贫困户的经济压力。

(五)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和重要内容,做到“一案一排查”,对重大案件提出风险评估,制定防范预案,全年未发生因办案不当引发的社会风险。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聚焦化解“疫后综合症”,严厉打击妨碍防疫抗疫的犯罪活动,审慎办理疫情期间因情绪失控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对一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为来访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环境和更为周到的服务,用心用情办理回复所有控告、申诉案件,对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组织公开听证,化解当事人心结,促进息诉罢访。严格做到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率达到100%,提高检察机关服务群众满意度。 

二、参与社会治理,助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侵犯群众人身安全、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犯罪,批捕24人、起诉65人;精准打击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新型犯罪,批捕8人、起诉21人;从严惩治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批捕25人、起诉25全力投入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做实做细提前介入,严格标准不枉不纵,加大力度推进伞网清除、黑财清底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收官之战,共起诉444,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在检察环节均实现了速度快、质量高、效果好

(二)强化检察建议刚性监督力度,推动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严格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不断规范和完善检察建议运行机制,增强检察建议的精准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结合办案,以高质量的检察建议堵塞社会治理中的漏洞,助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今年共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14份,其中,发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8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和制度机制疏漏向有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5份,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针对司法办案活动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1,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助力修复社会关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中的主导作用,强化释法说理,提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的法律效果。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案件288389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3.28%;对308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对109件案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节省了司法资源;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29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着力减少社会对立情绪。在办理的每一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均有效落实了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在场参与的制度。为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组织召开了“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主动听取律师执业诉求,积极协调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会见权和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

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各类法治宣传系列活动38场次;深化检察开放日主题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和社会群众40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了解感受检察机关日常办案工作。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在“京山检察”微信公众号编发以案释法宣传信息187篇。组织案件公开听证26件次,将释法说理、法治宣传和教育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在今年的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宣传工作评选中,我院被表彰为2020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三、强化法律监督,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一)做优刑事诉讼监督,提高监督实效。通过“两法衔接”平台、驻公安侦查监督室、审查案卷材料等途径,加大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力度。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共纠正漏14人,追诉遗漏同案犯9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26人,监督立案27件,监督撤案10。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4,财产刑执行活动监督案33件,监外执行监督案件34件,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案件8件,超期羁押监督案件10件,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27件;向上级机关移送职务犯罪线索5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提起抗诉2在审查孙某某等18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我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荆门市检察院对该案中涉黑“顶包案”依法提起抗诉,并获京山市法院改判。

(二)做强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做强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共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28,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7份,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9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支持起诉2件。办案中积极协调行政执法机关与行政处罚对象化解行政争议400余万元。通过公开听证方式,促成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积极协调市法院同步终结执行,达到了当事人双方均满意的良好效果。

(三)做实公益诉讼检察,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文物和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精准发力,共立案6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8份,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组织开展规范农药经营专项行动,走访调查京山14个镇的农药经营门店,就无证照经营、售卖过期农药、无销售台账、农药和食品混等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20

(四)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助力未成年人成长成才。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对涉嫌犯罪情节较轻的,依法附条件不起诉12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认真开展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和入职查询工作,对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保安、门卫、宿管员等共计1821人进行了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全覆盖,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针对今年疫情防控客观因素,创新开展线上法治宣传教育,录制“京未大讲堂”视频,在京山市中小学校班级微信群进行推送。在办理张某某强奸幼女一案中,我院综合运用提前介入侦查、司法救助、心理辅导、民事支持起诉等方式,对受害人主动开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4.3万元,建议并支持市妇联向市法院起诉撤销了张某某的监护权。

加强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检察队伍、业务建设深度融合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事项、重大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市委有部署有要求,京山检察就有行动有落实。紧紧围绕京山检察高质量发展,精心谋划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以党建引领检察工作在创新中不断发展。

(二)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全力提升京山检察司法公信力。积极接受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定期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加大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力度,邀请代表委员观摩远程庭审、参加“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机关”“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以及公开听证等活动60余人次,征求意见建议17条,并认真研究、落实办理。加大向人民监督员通报工作力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以及案件公开审查、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共79人次。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05条、法律文书251重要案件信息341条,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为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办案提供便利。

(三)锤炼过硬工作作风,打造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内部监督,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对会风会纪、工作纪律等公开通报34次。狠抓司法办案规范,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390件次,及时通报整改不规范和瑕疵问题,整治解决办案责任心不强、办案效果不好等问题。狠抓巡视问题整改,对标省检察院党组巡视荆门检察机关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清单扎实进行整改。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全面推进业绩考评,将绩效考评与干部评先表彰、晋职晋级等挂钩,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2020年以来,我院队伍、业务建设成效显著,6名同志获荆门市级以上嘉奖,1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办理了一批高质量的案件,余某正当防卫法定不起诉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编为指导性案例,李某某电信诈骗等3个案件被省检察院编为典型案例,2法律文书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文书。

2020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不平衡、不全面、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还需进一步加强,检察产品整体质量还需提高;二是检察宣传接地气不够,面向基层群众的检察宣传、法治宣传还存在较大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干警的监督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构建全方位法律监督格局仍需持续发力。

 

 

 

 

 

 

2021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和“规划开局之年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牢记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要求和工作部署,奋力推动京山检察开启新征程、展现新作为

(一)以服务京山高质量发展为总揽,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性。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及“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旅游活市”三大战略的实施,深化检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着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服务京山高质量发展

(二)以“四大检察”全面发展为目标,实现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进一步提高刑事检察工作水平,适应刑事犯罪案件结构变化,切实履行好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深入推进民事检察工作,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精准监督,依法保护民事权利;进一步强化行政检察工作,切实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助力解决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

(三)以深化检察履职为根本,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坚持法律监督与司法办案“两手抓、两手硬、两手协调”,不断完善法律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理顺与执法司法机关的监督衔接关系,打通法律监督内外微循环,着力破解“调查核实难、监督纠正难”问题。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广泛宣传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与执法司法机关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形成全社会了解、支持、配合法律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以教育整顿为抓手,建设高质量检察队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抓好即将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围绕政治、业务、职业道德“三大素质”,聚焦“四风”问题和“六大顽疾”,将顽瘴痼疾整治任务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以突出问题整治带动面上问题整改,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严守纪律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全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恪尽职守、奋发有为,坚定信心、忠诚履职,努力为“冲刺百强县、打造增长点、建设新京山”持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