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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检察机关、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字号:    】        时间:2020-11-18      

 根据2020年度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招聘考务工作要求和《荆门市检察机关、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规定,定于近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分为职业技能测试和报考资格审查两个环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业技能测试

(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人员

所有报考荆门市检察机关、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且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含)以上的考生,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测试时间

2020年8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三)测试地点

湖北信息工程学校(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军马场路1号)实训楼。

(四)测试考场

第一批测试:

准考证号范围:114208011904—114208012114(第一考场)

准考证号范围:114208012115—114208012314(第二考场)

准考证号范围:114208012316—114208012514(第三考场)

准考证号范围:114208012515—114208012723(第四考场)

准考证号范围:114208012724—114208012929(第五考场)

准考证号范围:114208012930—114208013204(第六考场)

第二批测试:

准考证号范围:114208013205—114208013403(第一考场)

准考证号范围:114208013405—114208013613(第二考场)

准考证号范围:114208013617—114208013811(第三考场)

准考证号范围:114208013812—114208014008(第四考场)

准考证号范围:114208014009—114208014207(第五考场)

准考证号范围:114208014208—114208014224(第六考场)

(五)测试形式

1.职业技能测试采取计算机平台考试形式进行。

2.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打字速度,测试方式为考生对照测试题本在规定时间内快速录入文字,测试系统自动计算考生在规定答题时间内的平均录入速度。

(六)计分标准

职业技能测试不计分值,主要测试考生通过计算机录入汉字的速度和准确率,达到每分钟录入50个正确字及以上为“合格”。

二、报考资格审查

职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成绩合格的考生直接参加报考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8月23日(星期日)上午9:30~12:00。

地点:湖北信息工程学校(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军马场路1号)教学楼。

报考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原件(网上自行下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学历认证材料;

5.个人征信报告;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采用A4纸型,本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原件与复印件(现场不提供复印机),复印件不予退还。

三、注意事项

1.职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另行打印准考证)、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场。二代身份证遗失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含照片)。

3.请考生提前熟悉资格复审地点,按时前往资格复审地点。各场考生应当在所属场次技能测试开考前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场指定区域候考,开考5分钟后仍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职业技能测试。

4.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并遵守考试须知(附件1)和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防疫规定和相关纪律。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