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胡惠畅 赵容)近日,京山市检察院对一起因夫妻吵闹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提起公诉。
孙某和王某系夫妻关系,平时经常吵闹甚至互相动手,累积起来的怒火和怨气终在2020年1月的一天集中爆发。这天,女儿出门时嘱咐母亲孙某将醉酒的父亲王某喊起来吃饭,孙某到房间喊王某起来吃饭,王某却对孙某进行辱骂,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孙某一时恼怒便从屋后拿了铁锹和竹竿到房间击打王某的头部、胸部等部位,后孙某将铁锹和竹竿放回原处。女儿回来后发现王某气息微弱,随后拨打了110、120。
本案中,孙某已到耄耋之年,本应安享晚年,却为一时之气,失手酿成大祸,触犯了法律。考虑到孙某的年龄及本案是由家庭矛盾引发且家属谅解等情节,综合考虑全案的事实证据后,检察机关建议对孙某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对孙某判处有期徒刑7年。
孙某和王某已经携手走过几十个年头,最后却因冲动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和家庭悲剧。家和才能万事兴,冲动是魔鬼,切勿因一时意气触犯法律的红线,酿成无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