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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一品】绿林检语・护青山:以公益诉讼为笔,共绘生态京山华章

【字号:    】        时间:2025-06-04      

(通讯员 王金鹏 董瑾宸京山有“鄂中绿宝石”美誉,是全省首个国家生态县,也是国家园林城市中国网球之乡、中国观鸟之乡、中国天然氧吧、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和十佳生态休闲旅游城市,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之一,境内有6个国家级公园和国内罕见的含氟含氡双料温泉。近年来,京山市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打造“绿林检语・护青山”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品牌为抓手,立足本地实际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助力支点建设、流域治理、生态保护中高质效履职。

党建引领,夯实生态检察队伍根基

近年来,京山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创建党建品牌,创建了“京品党建·京彩检察”党建品牌及“红色检察”“平安检察”“活力检察”“生态检察”等子品牌,以党建引领业务发展。其中,生态检察聚焦绿水青山保护,为打造生态京山贡献了检察力量。该院以分管副检察长为小组长,跨业务部门挑选政治过硬、业务突出的党员骨干成立生态检察党小组,整合四大检察力量,打造了一支思想纯正、目标一致的高质效生态检察办案先锋队。通过深入开展“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创新开展“三会一赛”(读书分享会、办案故事汇、写作交流会、辩论赛)活动等形式,将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开展生态检察业务紧密结合,在提升办案团队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的同时,带动团队成员办案能力的整体跃升。以上级部署的各项专项活动为契机,生态检察先锋队积极参与、主动履职,在办案过程中摔打队伍、提升质效。截至目前,生态检察方面有9篇典型案例、信息简报被上级转发,41篇宣传被中央级媒体报道,所属支部3次被评为该院“红旗党支部”,1名骨干入选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3名骨干获评市级优秀公务员。

强力治污,打扫好家门口“卫生”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情形在生产生活中最为常见,且量多面广。院于2019年初提出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并持续至今,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为重点,对辖区街道、乡镇内各居民点、农田旁、废弃空地处以及卫生死角进行实地走访、现场勘查,调查污染问题形成原因,按整改难易程度分别采取制发检察建议、座谈磋商等不同形式督促职能部门或属地政府整改落实。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办理整治各类固体废物污染情形公益诉讼案件83件,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超6000吨。

水体流动性强,污染问题更易扩散。积极协调,与本级河湖长办公室签订“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安陆、天门两地签订跨区域协作意见,打通信息壁垒,有助于及时发现、互通水污染案件线索,强化了协同共治,使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依托协作机制、意见转化自行开展线索摸排,该院共办理各类河湖水污染情形公益诉讼案件46件,督促对惠亭水库、吴岭水库、舒岭水库以及京山河、青木河、短港河周边存在的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船只油污泄露等污染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治,守护了河湖水环境。2022年3月,该院与京山市河湖长办公室对石龙水库进行联合巡查发现,与水库水域范围仅一堤坝间隔的石龙镇义和村渔场,在养殖过程中投放大量畜禽粪物,造成水体浑浊并伴有明显异味,对水库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该院与京山市河湖长办公室共同将该问题向石龙镇政府以及河湖长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反映,并以整改提醒函形式要求对污染问题限期解决。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对该渔场堆放的待投放畜禽粪物进行了清理,并宣传劝导其规范养殖活动。2024年,该院借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辖区12个小集镇污水处理站中半数以上因设施损坏、运维资金不足等原因未正常运行。该院向京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推动解决乡镇污水处理站管理责任、管理经费、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确保12个污水处理站全面正常运维。

土壤污染问题深“埋”脚下,不易发现,污染问题显现时已较为严重,整改难度大。院公益诉讼部门办案人员在日常线索摸排过程中,持续关注农林耕地污染问题2023年3月,院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宋河镇宋河大桥西桥头处,有一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约为2014年左右投入使用,作为宋河镇建筑垃圾临时受纳、堆放场所,主要用于收集周边群众房屋装修、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废料。但由于缺乏管理及清运途径,大部分垃圾直接就地填埋,长此以往,对土壤污染严重。该院向宋河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镇政府及时对场内受纳、填埋的全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其它有毒有害废物进行了清理,转运垃圾共计1200余吨。经规范后,该地点仅仅作为临时堆放点使用,并设置有严密围挡,定期对垃圾进行清运,杜绝了对地下土壤的持续污染。

2019年4月,案人员现场走访时发现,钱场镇一钙业公司,在环评未验收的情况下,从事钙粉生产长达3年,其厂房应密封未密封,设备未安装布袋除尘器,降尘排气管也没有达到15米高度要求,造成生产过程中大量粉尘外溢,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程度污染。该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后,该公司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新安装脉冲除尘器一组、布袋除尘器两组,原料堆场处搭建了厂棚,排尘管也已进行整改。确保环保设施满足要求,也保障了企业经营,乡镇企业规范后得以继续发展。近年来,围绕守护“最美天际线”,办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洗沙场物料覆盖、秸秆禁烧等各类大气污染情形公益诉讼案件28件,检察公益诉讼让蓝天更蓝。

呵护资源,守好大自然的馈赠

近年来,依托建立的“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院每年对辖区不同河道、水库开展巡河巡库2次,过程中发现的可能污染水资源问题均转化为线索办理,确保得到彻底整治。对全市15个街道、乡镇自来水厂进行了全覆盖查看,重点排查取水水源地周边是否存在威胁水资源、水安全活动。积极运用数字思维办案,调取可能反映存在地下水超采和污染问题的数据,结合实地走访、询问了解,确定是否未办理许可、超出规划取水量进行取水。2023年9月,院就辖区部分用水企业未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擅自安装取水设备取水用于生产情形,向京山市水利和湖泊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其落实水资源监管职责、强化依法用水宣传教育。京山市水利和湖泊局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梳理辖区地下水取用现状与违法取用水底数,通过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强化了对水资源的管理。

土地,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固碳调节、确保粮食安全、提供城市发展空间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院守“土”尽责,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积极办理涉土地侵占、违法建设、基本农田“非粮化”等各类违法情形案件17件,紧紧看住了宝贵的土地资源。2021年5月,院发现孙桥镇孙桥村、小花苑村部分农户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大量对节白蜡树种,导致农田“非粮化”。该院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确定行政主管部门与属地政府间职能分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与孙桥镇政府协调配合,对违法种植的对节白蜡进行了移除,补种了粮食作物,实现了还田于粮。

2023年,全市首个生态修复基地在京山建立,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为一体,将为法院、检察院开展替代性修复、劳务代偿、异地修复、碳汇补偿等提供支持,确保生态司法修复取得应有的效果。2024年8月23日,6只由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救治康复的野生动物在生态修复基地被放生,重返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