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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检察工作室履职侧记-- 检察官+调解员,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字号:    】        时间:2024-04-26      

(通讯员 龚晓 朱燕茹“针对民事赔偿部分,我们愿意接受被害人家属提出的所有条件,也真诚地希望能够得到他们的谅解。”

4月19日,在京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检察工作室里,在检察官及调解员的主持下,犯罪嫌疑人高某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

为什么已经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案件要安排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及律师代表对此都表示不解。

原来,为深入落实湖北省检察院关于常态化入驻综治中心的工作要求,京山市检察院加强与京山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的沟通对接,及时在京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挂牌设立“检察工作室”。由检察长牵头成立了工作专班,整合全院各部门的力量,选派办案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突出的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组成专业入驻队伍,确保检察工作室日常有人到岗履职,及时办理需要检察机关办理的事宜。同时加强与派驻部门、调解组织的联动协作,引入专业调解员参与刑事和解、检察听证、释法说理等工作。

此次的调解活动,就是邀请了京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专职调解员、京山市法院退休法官李炜全程参与。京山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赵容从基本案情、取得被害方谅解的重要性等方面为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调解员李炜听取被害人家属意见后,从法、理、情等方面引导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尽快赔偿到位,直击双方调处症结点。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家庭实际情况,被害人家属同意签订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犯罪嫌疑人也承诺会举全家之力筹集赔偿款。

为确保后期的赔偿义务能够得到及时履行,调解员李炜引导双方当事人在京山市法院驻综治中心诉讼服务团队进行了司法确认。至此,该案的民事赔偿部分得到了圆满解决。

京山市检察院检察工作室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强化法律监督、落实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将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要求,以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为基本方法,打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京山检察新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