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援疆札记】一场跨越山海的奔赴

【字号:    】        时间:2024-01-23      

(通讯员 董瑾宸2023年7月下旬,受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选派,我与省内8名检察同仁,乘机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开始了为期半年的检察对口援助工作。时光转眼即逝,如今,援疆之旅已然结束,回顾这段令人难忘的工作经历,从起初困于干燥气候和时差、言语沟通所带来的挑战,到后来不仅生活得以适应,自身能力本领也有所提高,这些转变,都离不开当地领导、同事给予的关心和帮助,我不胜感激,亦唯有在工作期间尽心尽力,在工作岗位上发挥特长经验,以作回报。

博尔塔拉,蒙古语意为“青色的草原”,博州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边缘,地处欧亚大陆腹地,与哈萨克斯坦接壤,辖两市两县五区,境内驻有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及其所属9个团场,总面积达2.72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8.73万人,有蒙古、汉、维吾尔、哈萨克、回等35个民族,素来有“西部第一门户”之称。博州与湖北虽相隔数千里,但检察业务援助开展以来长期的交流交融,已在两地检察机关之间建立起深厚的友谊,紧密相连。

在抵达博州后不久,我便被分配至精河县检察院开展对口援助工作。期间,我任职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助理,根据分工,主要负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办理,并对部门受理的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进行一定协助。相比湖北,新疆地区地广人稀,我所在的精河县常住人口不足10万,因而各类案件体量也相对较小。

细数援疆半年来的业务工作情况,我共审查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8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1件,协助办理刑事检察案件2件,并参与“送法进校园”、案件研讨、法治宣传等活动多次。而办理各类型案件的过程,却不是对以往办案经验的简单复制粘贴,需要结合新疆地区案件特点作考量。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和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常与当事人家庭种植、放牧等活动息息相关,易对其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办理这类案件时既要慎之又慎,也要结合当地不同的文化习惯作分析,防止进一步激化矛盾。

在个案办理的同时,我也在与同事的交流中学到了不少好的经验做法。下半年时逢自治区院提出要求以进一步推进并规范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的时候,精河县院新建设了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室,并设计了宣告流程通用方案,由检察长主持对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建议进行了公开宣告,会后根据自治区院要求还就宣告内容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备。完善的流程和细致的规定,使我对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的规范开展有了新的认识,帮助我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合理运用多种办案形式,提升司法规范化、公信力、权威性。

援疆期间,业务办案之外的事务也是援疆工作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不仅需要参与单位日常的维稳防控值班,我还参加了“卫生城市创建”、包联枸杞地除草、秋季植树、冬季扫雪等劳动,给我的援疆生活带来另一份独特的体验。

而一到周末闲暇,热情豪爽的三两同事,则经常邀我到周边逛一逛、走一走,当我见过皑皑雪山和茫茫草原,看过雄伟屹立的国门口岸,心里便更为这壮丽的祖国山河而赞叹不已。

回顾6个月来的援疆工作和生活,谈不上多么成绩斐然,我只是作为一名普通的检察人,融入到了检察工作发展的全局当中,投入到了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大局之中。但于我而言,这既是一场难得的党性锻炼、政治锤炼,同时也是一次生动的群众路线教育、现实的国情教育和深刻的国家安全教育,所获却颇多。今后,我必将充分利用这次援疆经历的所获所得,在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克服困难,将胡杨精神传承弘扬,为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这一趟,3625公里,路途虽远,但很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