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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一线故事】能动履职支持起诉帮助外地老婆婆拿回血汗钱

【字号:    】        时间:2023-09-11      

(通讯员 罗宇轩)近年来,我办理了多起帮助讨薪的案子,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2022年办理的一起。

2022年年底,我们接到京山市劳动监察部门移交的一起拖欠劳务费线索。案件当事人王婆婆2020年在京山某纸箱厂从事纸箱制造工作,工资计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以公司经营困难为由缓发工资,后拖欠王婆婆劳动报酬累计至12000余元。2021年1月,在李某向王婆婆出具欠条后王婆婆便拿着欠条回老家过年。之后王婆婆多次讨要工钱未果,随后王婆婆便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经劳动监察部门协调,李某承诺尽快支付但一直未予支付。2022年年底,王婆婆再次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劳动监察部门经调查发现,李某工厂处于停产状态,拖欠多人工资,其中王婆婆因已过退休年龄,与工厂为劳务关系,劳动监察部门无法继续采取法定措施,建议王婆婆提起民事诉讼,并根据已建立的协作机制向京山市检察院移送该案线索。

接到劳动监察部门移交线索后,我们立即电话联系王婆婆和其女儿核实相关情况。经核查,王婆婆系妇女、农民工,且为老年人,家住邻县某镇某村,家中有农田在耕种,与李某纸塑厂之间系劳务关系,诉讼能力较弱属于应当支持起诉的弱势群体。遂联系王婆婆及其女儿,指导其制作、邮寄《支持起诉申请书》后,对该案予以受理。王婆婆手中持有李某出具的欠条,劳动监察部门也有处理记录,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王婆婆系为纸塑厂提供劳务被欠薪,该厂已实际停产,并拖欠多人工资,想要拿到被拖欠的劳动报酬,仅胜诉并不能达到理想效果。于是我们直接与李某取得联系,了解其实际困难,并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告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后果,并在尊重王婆婆意愿的基础上,引导李某与王婆婆和解。李某经释法说理后向王婆婆转账3000元,并承诺余款将尽快支付,但到了约定时间,李某并未兑现承诺。再次尝试与李某沟通未取得进展后,我们带领王婆婆前往京山市法院办理立案手续。在此过程中,我们继续对李某进行释法说理,不放弃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在诉讼材料与《支持起诉书》送达法院立案庭的当天,李某向王婆婆转账支付6000元,并主动联系王婆婆希望其申请法院暂不立案,余款春节前支付,王婆婆同意,但李某后续一直未支付剩余款项。此后,京山市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依法作出判决,剩余劳务报酬已由法院执行到位。

保护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是支持起诉工作重点。检察机关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加大对包括拖欠劳务报酬等侵害妇女权益的支持起诉力度,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和获得劳动报酬的权益。通过民事支持起诉、检察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制度,构建检察机关对妇女权益的阶梯式、渐进式保护,共同推进落实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