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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一线故事】“检察官,我拿到操作证了,谢谢你们!”

【字号:    】        时间:2022-04-24      

(通讯员 韩龙玲“检察官,我参加了荆门市劳动局组织的培训,拿到了操作证,现在已经持证上岗了。再次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接到陈甲(化名)打过来的电话,我发自内心为他高兴,他的案件终于案结事了人和了。

2021年9月,陈甲经王年(化名)介绍,到京山市某镇为购买木材的三家个体户装运木材。为节约运输费用,车辆需要尽量装载更多木材。陈甲驾驶挖掘机在装载木材时,铁夹子意外松动,掉落的木材将正在半挂车上工作的王年撞倒。王年从车上摔了下去,并被车上滚落的木材砸中。送医后,王年经抢救无效死亡。

京山市公安局以陈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按照司法程序,我依法告知陈甲享有的权利义务。在与其沟通的过程中,我得知他和王年是邻居,案发后他非常愧疚,多次到王家赔礼道歉,但因自身家庭境况堪忧,赔偿款始终凑不齐。随后,通过走访调查我们了解到双方家庭状况都不好,王年的妻子在家种田、带孙子,家里主要经济来源是王年在外干杂活、打零工的微薄收入;陈甲的妻子身怀二胎、在家待产,挖掘机是贷款买的,到现在还没还清,挖掘机尚未购买保险。我们还了解到,应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的涉案买树个体户中,有一人拒绝赔偿,多次电话联系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一天,在审查另一起案件时,我看见案卷中有乡镇司法所的调解记录,便萌生了借助基层司法所进行刑事和解的想法。于是,我们立即联系了当事人所在镇政府的负责人,表达了我们的想法。得到负责人的同意和支持后,我们马上给陈甲、王年的儿子打电话商议。经过多方沟通,最终决定在该镇司法所共商赔偿事宜。但到了协商赔偿的这一天,事情进展却并不顺利,不愿赔偿的个体户老板依旧找各种理由搪塞,陈甲害怕无法筹齐赔偿款而忧心忡忡,王年的儿子则不愿继续此事拖延下去,希望赔偿款能够一次性全部到位。尽管我们反复阐述刑事和解的目的,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奈何各方立场不同、都有着自己的想法和打算,半天的时间过去了,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但我们依然期待会有守得云开见月明的那一天。

一晃就到了年底,期间,陈甲多次主动到王年家里致歉,还积极向亲朋好友借钱筹款。王年的儿子觉得,他们原本就是邻居、感情不错,陈甲家庭条件有限,是过失犯罪,并非故意导致的,陈甲也反复表达了歉意,并且努力想办法赔偿,同意进行和解。于是,我们花了大量心力,及时跟进不愿赔钱的个体户老板,向其释法说,厘清这个案件中各方的责任,反复做了许久的思想工作后他终于答应赔偿。陈甲也好不容易凑到了赔偿款。这时候,我们觉得协商和解的成功率应该比较高了。但,王年的女儿又突然提出新的要求:赔偿款需要额外增加三万元,作为她的误工费、车费补偿。听到这个要求,陈甲退缩了。原本以为能够一步到位协商成功,没想到又起波折。我们只能再次与陈甲、王年的儿子女儿沟通协调,解开他们各自的心结。最终双方同意各退一步,达成了赔偿协议。

2022年3月16日,我们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参加。听证会上,大家一致认为,陈甲在挖掘机没有购买保险且自身经济条件较差的情况下,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同时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同意检察机关对其拟作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3月18日,阳光灿烂,我们给陈甲公开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并督促他及时取得挖掘机驾驶资格,陈甲一家人对我们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感激不已。陈甲激动地说道:“检察官,挖掘机已经购买了足额的保险,我一定积极参加培训取得驾驶资格,好好照顾我的家人,努力工作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