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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一线故事】检察官讯问的“高光”时刻

【字号:    】        时间:2022-04-15      

(通讯员 毛晓蕾)“我只是帮我朋友购买了2颗麻果,我这不是贩卖!”犯罪嫌疑人辩解道。“贩卖毒品罪不是以贩卖毒品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贩卖0.01克毒品也是贩卖毒品!”检察官义正言辞道。

在进入检察院工作后,这些对话对我来说已经非常耳熟了。作为一名办案新兵,协同检察官讯问的我已经习以为常。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时会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来否认自己的违法犯罪的事实,有时甚至故意隐瞒犯罪事实,也有低头沉默不语的情况,因此每一次的讯问都是对检察官应变能力的最大考验。

而我的前辈“晓莉姐”就是一名应变能力非常强的检察办案能手。无论面对什么突发问题,晓莉姐总是能轻松应对。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办理一起摩托车盗窃案,公安机关移送过来时并未发现有力的直接证据。晓莉姐拿到案卷材料时就感觉案件有点棘手。不过,越是有难度的案件,越是能激起晓莉姐的斗志。

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总是顾左右而言其他,一味地否认自己是偷车贼。直到我们把公安机关移送的监控视频播放给犯罪嫌疑人看,他突然一个低头看衣服的动作引起了晓莉姐的注意。视频中显示一人骑着被偷的摩托车,虽然看不清那人的样貌,但是能看清楚那个人的衣服样式。晓莉姐脑中灵光一现,立即吩咐我,“犯罪嫌疑人低头看自己的衣服可能s是一种心虚的表现,他的衣服跟视频中的款式一样,得立即让公安机关取出他的衣服固定证据!”最终,这件衣服作为直接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偷车的事实。

这一次,我真正见识到了晓莉姐的“高光”时刻。

面对犯罪嫌疑人的狡辩,晓莉姐总能找到破绽,有针对性的发问,犯罪嫌疑人在这些发问下,会因慌乱而漏出马脚;面对犯罪嫌疑人的故意隐瞒,晓莉姐能从案件整个过程入手,让犯罪嫌疑人自己供述犯罪事实,并从其供述的过程找到矛盾点,进而厘清真相;面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犯罪事实但不认罪时,晓莉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站在对方的角度,让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需要自己来承担后果,让其真心悔罪。

跟着晓莉姐办案的这段时间,我深知,晓莉姐的那份从容并不是天生的,而是在每一次反复阅卷中、每一次研究法条中获得的底气。每次在讯问之前,晓莉姐都会提前列好讯问提纲。通过仔细阅卷,抓重点、记疑点,记录犯罪嫌疑人供述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以及需要补充讯问的问题,先将讯问提纲列好,在讯问时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所以每次我们看似轻松应对,却是晓莉姐在多年的刑事检察工作实践中不断摸索,不断总结提升得来的。

检察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阶段的基本工作,提讯工作的作用不仅在于复核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客观性,从而为确定其是否需要及承担何种刑事责任做准备,而且也对补强、补充、排除证据,强化侦查监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在面对各色各样的犯罪嫌疑人时,一定要保持从容淡定的心态,提前做好讯问准备,讯问时做到心中有数,敏锐察觉犯罪嫌疑人的变化,从而查清事实真相,同时还要通过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让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